年所得不到20.1萬 不須繳稅
2008年05月16日蘋果日報
報稅Q&A《五之五》
Q:計算綜合所得稅可以從所得總額減除的項目有哪些?個人所得達到多少才需要報稅?
A:財政部指出,計算綜合所得稅可以從所得總額減除的項目包括:免稅額及扣除額,九十六年度的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和扶養親屬每人七萬七千元,但年滿七十歲的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暨受扶養直系尊親屬每人十一萬五千五百元。至於扣除額分為「一般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一般扣除額又可分為「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二者只能選擇一種申報減除,不可兩者併用。
退預扣稅款須報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指出,一般受僱於他人的納稅者(薪資所得者),如果所得不到二十萬一千元者,可不用繳稅,二十萬一千元的計算方式是將每人免稅額七萬七千元加上單身的標準扣除額四萬六千元,再加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七萬八千元,若所得低於二十萬一千元,可以不用申報所得稅,例如去年剛工作的社會新鮮人,現在面臨報稅,所得即可能不到二十萬一千元。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舉例,社會新鮮人王小姐九十六年度的薪資所得十八萬元,無扶養親屬,她的免申報標準為二十萬一千元,便不用繳稅。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暨法律服務部副營運長郭宗銘與高雄市國稅局提醒,有些納稅人可能被公司行號、機關預扣稅款,即使年所得不到二十萬一千元,若沒有申報所得稅,就沒有辦法退稅。因為《所得稅法》規定,應辦理結算申報經核定後才會退稅,所以若要退還事先扣繳款項,應申報綜合所得稅,經核定才會退稅。如果真的不清楚所得有多少,也沒有保存扣繳憑單,可到國稅局調當年度所得清單。記者徐毓莉採訪整理
申報所得稅門檻資訊表
個人免稅額:77000元
單身標準扣除額:46000元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78000元
總計:201000元
注意事項:所得若低於201000元,可免申報,若有扣繳稅款須辦理申報才能拿回預繳稅款。
洽詢電話:0800-000-321
資料來源: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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