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娃亂訂6便當耍店家
狂叩10通電話催送 事後母陪同道歉
【辛啟松、劉榮輝╱台南報導】人小鬼大的6歲葉姓女童模仿曾在便當店打工的母親,打電話向南市一家便當店訂了6個便當,並在15分鐘內,打了10通電話催促,還要求變更菜色,老闆不敢怠慢,依約送到指定點時卻找不到人,再聯絡時還被掛電話,老闆憤而報警,才發現竟是被6歲娃耍得團團轉。
「小朋友怎麼可以打電話惡作劇,下次不可以這樣了!」葉童昨由母親陪同到便當店道歉;老闆娘說,便當損失事小,但6歲就打惡作劇電話,長大後還得了,並要女童母親要好好管教。
老闆回撥揪頑童
警方調查,南市「池上美食館」本月2日下午5時接獲一名聲音稚嫩女生訂便當的電話,對方先後訂了6個便當,表示要送到1.5公里外的某處。
「15分鐘就打10通電話,催促趕快送便當。」老闆娘說,女童每隔兩分鐘就打電話,先是增加便當數量,後來還更改主菜,確認購買6個便當、5個蛋花湯及10元白飯,總價為510元後,第7通電話不但拚命催促,還口氣不佳地問:「手腳怎麼那麼慢?」
老闆趕緊騎車把便當送到指定地點,但找不到人,再以手機回撥,還被掛電話。老闆直覺被耍,氣得報警告詐欺。
未滿12歲僅訓誡
但警方調查時,葉童父母均表示,當天兩人晚上7時才回家,只有6歲女兒在家;經詢問後,女童才坦承惡作劇。但因女童未滿12歲,刑法不罰,警方僅訓誡女童。
律師蔡進欽則表示,12歲以下小孩無行為能力,訂便當買賣屬於契約行為,若無家長或監護人確認,買賣契約不能成立,若店家未先向家長確認就貿然送便當,恐難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