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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隆日產汽車遭投訴辦免費試乘活動,事後卻要求繳稅。圖為其他民眾試乘Tiida車款。資料照片


【投訴組╱綜合報導】免費試乘竟要繳稅。台中周先生去年參加裕隆日產汽車舉辦的免費試乘新車活動,最近卻收到業者寄來一千七百二十元扣繳憑單,大呼離譜。裕隆日產汽車承認疏失,表示將向國稅局更正。轄區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指出,經查裕隆辦得是免費試乘,且未告知是贈與,屬「促銷活動」,不應寄發扣繳憑單,已要求改正。
「明明說是免費試乘,怎麼又叫我繳試乘稅款呢?」周先生說,去年中他收到一張裕隆日產汽車「免費試乘券」,券上註明可到裕隆指定的租車公司,享受Tiida車款一日免費試乘,他也持券使用。

 

「怎會轉嫁消費者」
最近周先生收到裕隆寄給他的一千七百二十元扣繳憑單,所得項目是「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獎金」,在報稅時須列為收入,會被課稅。他不記得有這筆收入,向裕隆詢問,業者稱是去年試乘活動稅款。他不滿地說:「應要寄給租車公司才對吧,怎會轉嫁給不知情的消費者呢?」
對此,裕隆日產汽車零件部顧客服務科表示,去年舉辦的試乘活動,分為須抽獎的三天兩夜試乘、及持券一日試乘兩種,前者裕隆有告知須依法繳稅,一日試乘券則未說明,因內部設定試乘是贈與行為,今年才寄發扣繳憑單。接獲周先生反映後,裕隆也向國稅局查詢,確認一日試乘活動不應列為所得,將主動更正。但對於共寄發多少扣繳憑單,裕隆日產則不願透露。

 

發現誤報也會退稅
裕隆日產汽車所在地轄區、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第二課課長洪錦麗說,裕隆日產在辦一日免費試乘活動時,未告知試乘者是贈與行為,應視為一種推廣、促銷,不能將試乘花費當做試乘者的所得寄發扣繳憑單,已要求業者改正。洪錦麗指出,企業難免會錯報稅,即使民眾未察覺、反映,國稅局在核稅若發現有誤報,會要求業者補繳稅,隔年度也會主動退稅給誤繳民眾,請民眾放心。

 

不明所得處理之道
.報稅時應詳查各項所得收入資料及扣繳憑單
.發現不明所得收入,可直接向扣繳單位查詢,扣繳單位有義務說明
.若有爭議,可向所在地國稅局或稽徵所反映,或向國稅局免付費電話申訴
電話:0800-000321
資料來源: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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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5/08 13:38:32
裕隆免費試車 竟列繳所得
多繳進國庫的稅,若不主動提出,拿得回來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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