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美色挖墓圖姦屍 3男判囚
2008年07月11日蘋果日報
【蔡筱雯╱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威斯康辛州2006年曾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姦屍未遂案,三名青年企圖挖開墳墓,姦淫女屍,三人在挖墳過程被捕,不料法官竟說威州對姦屍罪無法可管,荒唐罪行不能起訴,輿論譁然,前天威斯康辛州最高法院總算逆轉離譜判決,裁決嫌犯應該被起訴,最高可判處10年徒刑。
還未開棺就被逮捕
2006年9月,一名20歲的青年路過年輕女郎田納森的墳墓,田納森因車禍身亡,下葬不到一星期,青年見到她遺照中相貌秀麗,竟萌生邪念,找來兩名友人在半夜幫他挖掘墳墓,企圖姦屍。他們挖到一半,還沒掀開棺材,就被警方逮捕,隨即交由檢方起訴。審理此案的法官當時表示,威斯康辛州的法律從未明文說明姦屍有罪,無法源可以起訴這三人,上訴法庭的法官也看法相同。
法院逆轉無罪判決
檢察官不服,民眾也認為不可思議,認為等於縱容姦屍罪行,網路上罵聲不斷,案件上訴到威州最高法院,前天大法官們以5票對2票,否定原先的判決,打算讓這三名涉案青年面對司法審判,最高可判刑10年,法官羅根薩克指出:「不論受害人是死是活,法律都禁止任何人在未經對方同意下,強行與他人性交,更何況死人又無法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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