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熟睡女「接棒做愛」 有罪
兩女一男同床 妻離開翻身再上 判3年2月
2008年08月07日蘋果日報
【劉榮輝、王智勇╱台南報導】台南縣一男子和前妻同居,前妻的昔日女同學來投靠,三人竟同床而眠;結果男子和兩女發生「接棒做愛」之事,事後被女同學控告性侵。此案一審從各種跡象認定,女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判男子無罪;但二審卻大逆轉,法官認為男子是趁女方熟睡時性侵,依《強制性交》罪改判三年二月徒刑。全案還可上訴最高法院。
行徑荒唐
《蘋果》昨未找到被告陳姓男子(二十四歲),其父和前妻得知二審判決,則十分生氣幫陳說:「一定會上訴!」陳父並指是對方(原告女子)來家裡亂睡,害兒子出事。陳的前妻抱著小孩嘆說:「如果他(陳男)被關,我跟小孩怎麼辦?」
此案一審台南地院發言人林英志,昨對台南高分院改判「沒有評論」,僅說:「可能因法官對案情解讀和心證不同。」
驚醒未求救違常理
這起性侵案發生在二○○六年七月底傍晚,被告陳男與前妻及投靠他們的前妻女同學方姓女子同床睡覺,後來陳與前妻做愛時,因幼子哭鬧中斷,前妻下床去哄小孩,陳男慾火難消,轉身脫去睡在一旁方女衣褲,直接提槍上陣。
過一會兒,前妻回房見陳男和同學做愛,笑著捶打阻止陳,陳才拔出陰莖射精在方女肚子上。未料兩天後,陳男因細故毆打前妻,前妻報警家暴,警方查證時,方女才向警方說:「他連我也強姦。」並拿出擦拭精液的衛生紙告陳性侵。
台南地院經查,認為方女指控遭性侵情節不合常理。首先,方女已多次和陳男及其前妻同床,可預知床笫之事,又未抗拒陳脫她衣褲;而當時陳男父親和姊姊都在客廳,方女驚醒後,豈有不求救之理?而任由陳持續性交達一分多鐘,還射精在她肚子上,顯係自願,故判陳無罪。
寄人籬下只好隱忍
案經檢察官上訴,台南高分院為釐清案情,合議庭除勘驗案發房間照片,並傳喚陳男與前妻、方女三人當庭對質。方女向庭上表示,因三天沒睡太累了,才未警覺被脫衣褲,等陳男硬上時驚醒想推開他,但他身材高大推不動,又因自己寄人籬下,才隱忍下來。
審判長蔡崇義質問陳男:「她已經在撥你的手了,你前妻也打你的手,為何還要繼續?」陳答:「凍袂住(台語,指停不下來)啦!且喝酒神智不清,以為是前妻又回床了。」法官採信方女說法,故改判陳有罪。
性侵前妻女同窗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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