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為女籌2千 酒駕罰4.5萬
2008年07月12日蘋果日報
羅鎮位女兒得知父親為張羅買制服費用而酒駕觸法,決心好好讀書報答父親。蕭夙眉攝
羅男為了替女兒張羅兩千元買制服費,酒後騎車觸犯公共危險罪。蕭夙眉攝
【蕭夙眉╱台中報導】台中縣一名羅姓男子昨凌晨酒後騎機車遭警方攔下盤查,酒測值達一點二一(標準值為零點二五),至少得罰款四萬五千元, 其女兒得知後淚水奪眶而出表示:「爸爸很疼我,知道我對美容美髮有興趣,幫我找到工作,下星期我要去一家美髮院上班,開學後白天上班,晚上讀書,我一定認真工作和讀書,不傷爸爸的心。」
借不到錢借酒澆愁
警方調查,羅鎮位(四十四歲)育有兩子一女,他因日前手受傷失業,妻子在工廠擔任作業員,月薪不到兩萬元,經濟相當拮据,暑假後將升上高一就讀美容科的女兒日前告訴他:「向朋友借兩千元買制服,朋友向我要錢。」羅男竟連兩千元都付不出來,昨凌晨只得騎機車外出找友人借錢。
凌晨一時許,羅男酒後騎機車行經中縣潭子鄉新興路附近,因人車搖晃遭警員攔下酒測,他說:「找遍了台中縣大雅鄉、潭子鄉及台中市的友人卻借不到錢,朋友得知我心情不好,請我喝了兩杯黑豆酒才會這樣,我知道錯了,希望檢察官給我一次機會!」
羅男的女兒察覺爸爸沒有回家,便打電話找他,羅男不想讓女兒傷心,哄騙:「我正在忙,等一下就回家!」但因紙包不住火,只得向女兒吐實,警方雖然同情他,但偵訊後仍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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