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法律追緝》立遺囑或財產信託 避逆子挪用

黃先生問:
我兒子從小問題不斷,騙師長說家裡不溫暖、偷家人的錢、罵三字經、抽菸、喝酒、打牌等,還曾到同學家偷腳踏車、破壞學校公物,被學校視為頭痛人物。他曾跑到警察局報案,告父母管教失當。好不容易他國中畢業,卻向老闆借支揮霍。請問我該如何與他劃分界線?以後我與內人的遺產該如何處理?何時才可不用養育他?

律師余德正答:
您的兒子目前是未滿二十歲的未成年人,如果他有毀損物品、竊取他人財物或是騎車肇事等行為,導致他人受有損害時候,因您是他的法定代理人,依照《民法》規定,必須與他連帶負賠償責任,除非您能證明已極盡所能監督他的行為,才能免除連帶責任。

成年無力維生須扶養
依照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例如扶養、繼承、保護及教養等)是無法任意終止的,除非您的兒子被他人收養,才會終止他與親生父母間的權利義務關係。
您可透過立遺囑的方式來規劃身後財產歸屬,或是將財產交付信託,也就是依《信託法》的規定,以信託方式來避免財產遭兒子挪用的問題。
《民法》規定,您必須扶養兒子到二十歲即成年為止,但是直系血親相互間(例如父母親與子女間)互相負有扶養義務,若您的兒子成年後有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的情形,依規定,您對他還是負有扶養義務。記者鄧玉瑩採訪整理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蘋果日報》法庭中心法律信箱
傳真:(02)6601-6400
法律意見僅供參考

留言(0) 剪貼(3) 轉寄(0)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昔日新聞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今日大代誌

輸入字詞:
選擇語言:
生活情報
陸軍六軍團砲指部(平鎮市東勢營區),在側門崗哨放假人衛兵,請問你的想法?
1. 太離譜!乾脆派假兵去打仗
2. 太假了!要放也要像真的一點
3. 崗哨已廢棄,放假衛兵其實可以接受啦!
4. 假做真時真亦假,輕鬆點,別太嚴肅!
←上一題 明年球季,中華職棒電視轉播權利金遭緯來電視台大砍一億八百萬元,使得虧損上看六千萬元,連球迷最多的兄弟象對都有可能遭到解散,請問你的想法? ...
更多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網站導覽 刊登廣告 聯絡我們 關於壹蘋果網絡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