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斷同學門牙 判賠8.6萬
走廊玩球闖禍 害進食困難 其中7萬為慰撫金
2008年06月28日蘋果日報
【蔣永佑、張琦珍╱台北報導】北縣汐止崇德國小十歲的曾姓男學童,去年四月下課在走廊玩球,撞倒並跌坐與他背對背的陳姓同班同學身上,造成陳童兩顆門牙斷裂流血,陳童父母向曾童求償一百萬元,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曾童父母須賠償陳童裝假牙及精神慰撫金共八萬六千元。
不可不慎
昨得知判決結果,曾童父母說:「無法接受那麼小的傷要賠八萬多,考慮上訴!」曾父表示,兒子確實需要為此事負責,他們也願意負擔所有醫藥費,但對方一開口就是一百萬元,「我們作小生意的人,實在賠不起!」
樹脂補牙不能黏合
陳父親雖低調表示:「完全服從法官判決,沒有異議。」但陳童母親說:「當初是因對方不聞不問,我們氣不過才提告。」陳母說,因兒子年紀還小,目前不能做假牙,只能以樹脂補牙,但樹脂與正常牙齒不能完全黏合,只要一吃硬物或是以撕咬方式進食,樹脂就經常脫落,「起初幾乎一個禮拜就會掉一次,每次都要我上班中途請假帶他去補,造成我很大的困擾。」陳童也說剛開始時,「牙齒吹到風很痛!」不過目前陳童的門牙狀況已穩定。
去年四月,當時與同學在走廊玩躲避球的曾童,因急著後退接球,沒注意到陳童站在他背後,並背對著他,結果曾童不僅撞上體型較為瘦小的陳童,整個身體還跌坐在陳童身上,陳童因此跌了個狗吃屎,臉部正面朝下直接撞擊地面,造成上顎兩顆門牙橫向斷裂及臉部多處瘀傷,因賠償金額談不攏,陳童父母於是控告曾童傷害並求償一百萬元。
走廊貼禁嬉鬧標語
刑事部分,少年法庭審理後,將曾童交給曾童父母嚴加管教。民事部分,法官則判曾童父母須連帶賠償陳童補牙費一萬六千元及精神慰撫金七萬元,共八萬六千元。
崇德國小校長林文生指出,兩名學童原本交情不錯,一直到雙方家長興訟才漸行漸遠。暑假過後,會讓兩人分班,目前學校已在走廊加貼禁止奔跑嬉鬧的警語,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連帶責任
.《民法》: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權利,其法定代理人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父母應禁止少年飲酒、嚼檳榔等,違者處1萬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例》:未滿18歲無照或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駕照駕車,行為人與其法定代理人應接受交通安全講習。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