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撞死騎機車 判1年
2008年06月20日蘋果日報
【郭芷余╱高雄報導】老婦黃方素鑾前年十二月清晨,在高市中山四路上逆向騎腳踏車,與順向的四十多歲機車騎士周志雄對撞,雙方都倒地頭受創,周男送醫一周出院,但三周後卻惡化死亡,周家因而控告老婦。高雄地方法院根據證人證詞,認定黃婦逆向騎腳踏車肇禍,依過失致死罪判黃一年徒刑,減為六月,得易科罰金十八萬元。
騎士頭部受重創
六十五歲的黃方素鑾昨哭著說:「我那天是去做工啊,我還沒到工地,怎可能逆向行駛呢?為何法官不信我?」黃婦說:「出車禍後,我還住加護病房時,他就出院了,到底誰的傷勢較重?」至於周志雄家人,記者昨聯絡不上,不知其回應。
黃婦否認撞死周男,辯稱周男只住院一周,出院後可能服用其他藥物引起併發症才死亡;但法官根據法醫及診斷醫師證明,認為周男死因是該次車禍的創傷後遺症造成。且目擊證人表示,他等紅綠燈時,看到黃婦逆向騎腳踏車,而周男一等紅燈轉綠就起步,過兩三秒就聽到兩車碰撞聲;法官據此認定黃婦逆向騎車肇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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