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生道變前院 19戶告長虹
怒控黑心蓋豪宅 求償3700萬
2008年06月20日蘋果日報
【蔣永佑╱台北報導】曾是營建股王的長虹建設(5534)被控黑心售豪宅,變更政府獎勵的公用機車位,牟取更多可出售的樓面,甚至違法將消防逃生通道賣給不知情的一樓住戶。一樓沈姓住戶在得知後,已控告長虹涉嫌詐欺及公共危險罪,並與其他十八名住戶共求償三千七百萬元。
問題重重
長虹在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巷內的「長虹春曉」新建案,每戶兩千萬元到三千五百萬元不等,長虹在去年四月陸續交屋後,住戶發現問題重重。原先合約中寫明以高級木石材料及面磚裝飾的社區大廳,卻成了廉價貼皮的木工裝潢。
違法用軟管路包電線
王姓住戶說,他找水電工裝潢時,發現室內供電線經過的暗管,違反建築規定及買屋合約,使用軟質管路,而不是正常的硬質PVC硬管,軟管因日後會被水泥包死,無法取出裡面電線。王妻說:「當時水電工嚇到當場表明,自己僅施作工程,日後若因電線老舊無法更換,衍生電線走火引發火災,他一概不負責。」
住戶說,他們進一步發現,當初長虹以設置公用機車位為由,向建管處申請獎勵車位,再合併原有法定車位,將樓面面積擴大並向上增建,欺騙住戶簽下委託書,同意長虹將一樓的機車位變更使用改建大廳,讓大廳成了一個大違建。住戶說:「我們是衝著長虹招牌買的,沒想到長虹是黑心建商。」
最惡劣的是,長虹將社區法定消防逃生通道賣給一樓沈姓住戶,誆稱其餘全體住戶同意放棄,可將通道充當前院,沈家大門其實就是社區火災時救命用的消防逃生門。住戶委任律師廖芳萱說,長虹騙其他住戶簽下只給一樓住戶使用的同意書。
廖芳萱說,沈姓住戶控告長虹詐欺等罪並求償一千萬元,其他十八名住戶則先各求償一百五十萬元,共兩千七百萬元;但廖芳萱強調,長虹惡意違法違約,住戶正考慮是否依《消保法》,要求三倍金額的懲罰性賠償。對此,長虹財務長兼發言人陳茂慶僅表示:「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言。」
買預售屋注意事項
.簽約前,可要求審閱契約。
.契約應詳列建物坪數、附屬建物坪數及完工日等。
.交屋時,建商若以非契約約定的附屬建物如露台、雨遮要求加價,可拒絕。
.實際坪數多出原約定面積,補繳最多不得超過2%,超過部分可拒付。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