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未滿十六歲女 可囚七年
當心觸法
苗栗縣兩名年輕男女床戰一晝夜,吻痕全身都是,口交、手淫都來,但男方雖一夜四次,卻是過其門而不入,沒有「達陣」。
健康教育不合格
對此,苗栗縣衛生局保健課長戴世娟昨晚訝異表示,國中就有以人體構造解剖圖為教材的健康教育課,若男女「功能正常」,依照人類天生自然性能力,照理說應該都能水到渠成完事。戴世娟說,這對男女懂得口交、手淫,卻沒「達陣」,在現代社會學校、網路各種性常識發達的今日,很諷刺。常理來說,女人天生本能,應能讓男方滑進「本壘」,懷疑男女健康教育都不合格。
檢察官張文傑提醒年輕男女,所謂性交,凡以性器官、其他物體侵入他人性器、肛門或口腔,都觸犯妨害性自主罪嫌,跟滿十四歲、未滿十六歲的男女發生性行為,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罰相當重不可不慎。
記者楊永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