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觀點
針對民眾因口頭禪惹來官司,真理大學台灣文學系講師盧廣誠認為,很多語言用久了變成流行語,用的人未必知道原意,若無罵人用意,不用看得太嚴重,像「屌」指男性性器官,早年算髒字,連講都不能講,但時下年輕人被說「屌」,反而沾沾自喜。
律師游琦俊則表示:「口頭禪不是罵人是你自己講的,聽的人可不這麼認為,實務上,只要是不雅的口頭禪像幹、操你娘……,這些口頭禪一出口,法官幾乎都會認為是公然侮辱。」

 

由法官心證論罪
律師陳武璋解釋,主觀上惡意、客觀上讓人不舒服的口頭禪,即觸犯公然侮辱,但最後是否論罪則看檢察官和法官的心證。
游琦俊表示,語言學家從文化、溝通看口頭禪,但律師是雞蛋裡挑頭,所以只要是不雅的口頭禪,勸大家還是不要用的好。記者許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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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成武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23 18:07:01
聽了不舒服 就可能觸法
樓下的,狗咬你,你不告他,難道要咬回去嗎???
lisa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23 06:06:09
聽了不舒服 就可能觸法
聽了不舒服可以用同樣用語罵回來ㄚ,為何要告來告去呢?
真是沒事找事做,把請律師的錢去做些善事多積些福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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