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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慶文╱台北報導】瓦斯槽可課徵房屋稅?大台北瓦斯公司的六個瓦斯槽,前年起被北市稅捐處課徵房屋稅,還要補繳前五年房屋稅一百一十五萬餘元,業者不服打行政訴訟抗稅,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瓦斯槽儲存天然氣,有倉庫性質,認同課徵房屋稅,判業者敗訴。

 

業者須補繳115萬元
大台北瓦斯在台北市內湖成功路設有六個瓦斯槽,原本都沒有課徵房屋稅,但北市稅捐處前年清查轄區的房屋稅籍後,認為瓦斯槽也要課徵房屋稅,還追溯到二○○二年,要求補繳共一百一十五萬餘元的房屋稅。
但大台北瓦斯不服,認為瓦斯槽又不能供人居住、營業、工作,只是機器設備,稅捐處誤認瓦斯槽的實際功能。而且因為瓦斯槽處於山坡地,不容易開挖建置地下導管,才不得以設置球型瓦斯槽,結果同是機械設備的導管不用課徵房屋稅,瓦斯槽卻要課稅,大台北瓦斯認為不公平打行政訴訟抗稅。
可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瓦斯槽是固定在地面上的建築物,而且有儲存天然氣的效能,具有倉庫性質須課徵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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