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間飲料外漏 害女摔趴
拖半年才和解 麥當勞林森三店道歉賠償
麥當勞林森三店飲料機去年發生故障飲料外漏,竟害路過民眾滑倒,當場造成左髖及大腿挫傷,但雙方直至今年5月初才和解。台灣麥當勞餐廳公關部說,因民眾未提賠償金額,才會至今才和解。消基會董事張智剛表示,民眾主動請求賠償時,應該提出賠償金額,但麥當勞的態度要積極一點。 投訴組
台北馮小姐說,去年11月14日,她到麥當勞林森三店所在的大樓裡做瑜伽,當天結束後搭電梯下樓,走出電梯卻因地面有不明液體而滑倒。當時她整個人往前撲,趴在地上無法動彈,大樓管理人員見狀,告訴她液體是由麥當勞林森三店的廚房流出,並替她請麥當勞人員出面處理。事後店家帶馮小姐前往醫院就診,醫生診斷是左髖及大腿挫傷。
腿傷留疤心裡有陰影
「才走出電梯就滑倒,現在心裡已有陰影。」馮小姐說,因為受傷她陸續就診,無法每天上班,且為了治療大腿的傷,膝蓋因此留下針灸疤痕,「回想起當時滑倒的狀況,忍不住就哭了。」年初她向台灣麥當勞請求賠償,卻遲無下文,她在4月中向區公所提出調解,並要求麥當勞賠償10萬元,雙方協調後,含醫藥費以9萬元和解。
沒消費仍可依法索賠
對此,台灣麥當勞餐廳公關部說,去年11月中因為林森三店內飲料機器故障,造成飲料外漏,才會導致馮小姐滑倒,對此他們感到抱歉,當天也立即帶她就醫。事後,馮小姐共就醫30多次,今年初她要求賠償,但因沒有具體賠償金額,所以才會延至4月25日到區公所調解,並在5月9日達成和解。
台北市消保官盛鈺表示,依《消保法》規定,只要在營業場所附近的公共空間,業者都應負無過失責任,因為業者的疏失而造成民眾受傷,不論有沒有消費,都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包含醫藥費、工作請假補貼、精神賠償等。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表示,當民眾主動請求賠償時,應提出賠償金額,以做為協商基準,但馮小姐從年初提出至4月中旬,台灣麥當勞未主動向馮小姐詢問賠償金,也有損麥當勞的正面形象,「態度要積極一點。」
民眾在消費場所
受傷處理步驟
˙立即跟現場人員反映
˙留下人證及拍照存證
˙立即到醫院就診,並保存診斷書及收據
˙可向業者請求醫藥費及精神賠償
˙若業者不處理,可向各地消保官申訴,電話:1950
資料來源:消保官盛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