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男穿越國道 遭議員撞死
立委鄭汝芬之子肇事 「黑影衝出煞車不及」
【葉濬明╱彰化報導】彰化縣國民黨籍議員謝典霖昨凌晨駕車行經中山高彰化南下路段,撞上一名行走在快車道的男子,男子被撞飛,腦漿四溢,送醫不治。謝製作筆錄時說:「當時一團黑影衝出,根本就不知道是什麼東西!」
飛來橫禍
警方調查,死者是家住台中市北屯區的男子張銀河(四十二歲),與友人林明亮到彰化縣埔鹽鄉訪友餐敘,自中山高駕車北上要返回台中,撞上內側護欄,死者疑因酒後誤判方向,違規跨越分隔島,走在南下快車道上,遭謝典霖(二十九歲)撞上,肇事原因尚待檢警釐清。
死者撞欄下車步行
林明亮向警方表示,前晚兩人在埔鹽朋友處都有喝酒,但他喝得比較多,才由張駕駛他的轎車返回台中,車禍發生時,他在睡夢中隱約聽到張喊著「要撞上了!」他驚醒時,車子撞上內側護欄,車頭嚴重受損,兩人下車準備打電話叫拖吊車,張還叫他不要亂跑,先到北上路肩等待救援,但他忘了拿眼鏡,又折回車子,等戴上眼鏡,到北上路肩時卻找不到張,後來才發現他已被撞,躺在中間分隔島草地上。
謝典霖向警方說,當時他駕黑色賓士車南下在一九八點五公尺處內側車道時,發現有黑影從中央分隔島衝出,煞車已來不及就撞上了,他立即停車發現撞到人了,馬上叫救護車將傷者送醫,但仍告不治。
檢警相驗發現,張頭顱破裂,謝駕駛的賓士車擋風玻璃碎裂,還留有張的頭髮,車身沾粘死者腦漿及肉塊,怵目驚心。警方說,謝典霖酒測值是零。林明亮則向警方供述,張酒後駕車。不過,彰基醫院表示,張被送到急診處時,已無生命跡象,為爭取急救時間,並未抽血檢測是否有酒精反應。
律師:駕駛可求償
張的家屬相驗時表示,考慮提出告訴並求償,但律師趙義雄表示,高速公路是供車輛行駛的,不是給人走的,若經確認駕駛人沒有過失,駕駛不用負法律責任,甚至還可向死者家屬求償。
車禍發生後《蘋果》接獲一封署名「一群看不下去的警察」的傳真函,指謝典霖酒駕撞死人,還找擔任國民黨立委的母親鄭汝芬向警方施壓,企圖找人頂罪,但國道警察第三隊隊長黃道立說,「根本不是事實」。鄭透過幕僚斥為抹黑伎倆。
處理國道車禍注意事項
.車子拋錨故障,應先打開警示燈,在故障車後方約100公尺處放置三角警告標誌。
.發生無人傷亡事故,先拍照或標示四輪位置後,再將車輛移放路肩或避車彎。
.發生有人傷亡事故,應保持現場跡證完整,等候警方到場處理。
.盡速請求拖吊車救援,若無手機,國道上每隔100公尺就有紅色緊急電話,不用撥號就可直接聯繫行控中心。
.等待拖吊前,不要坐在車內,應站在路肩護欄外,若在高架橋路段,人應站在故障車頭前方,不可站在車尾。
資料來源:國道警察第三隊隊長黃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