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烏骨雞驗出劇毒禁藥
攝食少量即誘發血癌 衛署遭批太晚公布
【綜合報導】衛生署昨公布市售肉品動物用藥殘留檢測,牛羊豬等肉品全數合格,但禽類產品二成四不合格。讓人驚恐的是,高達近五成五的烏骨雞、約一至三成的雞心、鴨肉、雞肉及鵝肉,均被檢出全球都禁用的劇毒藥物硝基呋喃、氯黴素與沙丁胺醇,長期食用可能有致癌、致命危險。
肉品抽查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科主任林杰樑昨表示,三種禁藥都具劇毒,如氯黴素,體質特殊者只要攝取少量就可能誘發血癌。
豬肉雞蛋均合格
林杰樑並質疑,衛署公布檢測結果太晚,違規產品恐早被消費者吃下肚。且這些藥物加熱無法去除,民眾無法從產品外觀辨別。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也對衛署發布流程表示不滿,呼籲應在上市前即檢測,不要再讓消費者食不安心。
衛生署今年三至五月間,由各縣市在超市、傳統市場、餐廳等抽驗市售畜產品三十五件及禽產品五十五件,共計九十件,其中豬肉、牛奶、豬內臟等畜產品都合格,禽產品僅雞蛋、鴨蛋與雞內臟(肝、腸)合格。
違規狀況以烏骨雞最嚴重,十一件有六件違規,包括來自松青超市台中黎明公司、新竹縣竹北市家樂福等,分別檢出硝基呋喃代謝物,及不得殘留的抗生素。六件鴨肉中有兩件分別檢出氯黴素及沙丁胺醇,其中一件是在新竹市愛買檢出。九件雞肉有兩件分別檢出硝基呋喃代謝物與抗生素。五件雞心有兩件分別檢出超出容許量的抗寄生蟲劑與氯黴素。九件鵝肉有一件檢出沙丁胺醇。
林杰樑說,硝基呋喃、氯黴素是抗生素,前者在小鼠動物實驗證實長期食用會引起乳癌、子宮腫瘤,後者會傷害骨髓或紅血球增生,導致血癌病變與視神經病變。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副處長謝定宏說,沙丁胺醇就是一種瘦肉精,會造成神經系統受損或心臟麻痺而死。
謝定宏說,違規案均追到上游,已開出三萬到十五萬元罰單。違規率最高的烏骨雞有三件來自彰化縣宏業畜牧場,兩件來自屏東縣的養殖戶巫連合。
量販店肉品下架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長郭丑哲表示,若經查屬實,將暫停宏業畜牧場雞隻出場;屏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李佳芳說,將釐清出致癌物質源頭。
家樂福與愛買量販店公關人員昨表示,三月即知檢測結果,已將相關肉品下架。松青超市經理陳文敏說,若有問題會將產品下架。
食用禽畜動物用藥殘留調查
抽檢件數:禽畜共90件
全數合格種類:豬肉、牛肉、羊肉、豬內臟、羊奶、牛奶、雞蛋、鴨蛋、雞內臟(肝、腸)
不合格種類(不合格件數╱抽檢件數):
烏骨雞(6/11)、鴨肉(2/6)、雞肉(2/9)、雞心(2/5)、鵝肉(1/9)
檢出違規狀況:
.禁藥:硝基呋喃、氯黴素、沙丁胺醇
.可使用但不得殘留:脫氧羥四環黴素、西普氟奎林羧酸、恩氟奎林羧酸
.可使用但超出限量標準:乃卡巴精
註:不合格名單可上網查詢food.doh.gov.tw/chinese/chinese.asp
資料來源:衛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