誆矯正走路姿 姦求職女
又以合夥出資為由 拐簽120萬本票
2008年05月16日蘋果日報
黃翊書藉口要矯正被害女子走路姿勢,將女子帶進汽車旅館性侵。
林女看見嫌犯在報紙上刊登的高薪徵人廣告前往應徵,結果遭騙財騙色。邱植培攝
【邱植培╱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女子因想找薪水較高的工作,本月初看報紙分類廣告面試新工作,不料被嫌犯以「走路姿勢不好看須矯正」為由,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又遭對方以投資入股設陷、被騙簽下一百二十萬本票;被害女子母親獲悉後報案。警方前晚逮捕嫌犯,依妨害性自主、恐嚇取財、詐欺等罪嫌移送法辦。
登徵人廣告犯案
警方表示,被害人林姓女子(二十多歲)原在台中市一家PUB擔任清潔工作,月薪僅一萬多元,本月三日,林女在報上看到一則徵求女外務員的廣告,保證底薪六萬元,林女立刻打電話給嫌犯黃翊書(男,三十五歲,詐欺、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前科)相約面試時間。
警方調查,當日下午林女與黃嫌約在文心、青海路口一家茶店見面,黃嫌以「妳走路的姿勢不好看,必須要矯正」為由,帶她到汽車旅館矯正姿勢、並詳談工作內容。林女向警方表示,黃嫌稍微矯正一下她的走路姿勢後即對她說:「如果願意跟我發生關係,就讓妳跟我合夥,讓妳當領班帶二十幾個傳播小姐。」她才與黃嫌發生關係。
黃嫌事後以合夥出資為由,要求林女簽下一百二十萬本票,並向林女拿了現金五萬多元;本周一又打電話恐嚇林母,表示林女欠地下錢莊一百二十萬,已被控制行動,要林母籌錢救女,所幸林母機警報警,前晚警方順利將黃嫌逮捕。
求職安全 注意事項
.謹慎過濾求職廣告。
.應告訴家人、親友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地點應避免人煙稀少處。
.盡量勿單獨前往應徵。
.盡量不飲用對方提供的點心或飲料。
.若對方言行舉止有異,應迅即離開。
.只能交證件影本並於上註明用途。
資料來源:台中市第三分局偵查隊長楊錦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