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2000元定金 竟租到法拍屋
管委會遭恐嚇勿插手 假屋主嗆:我在總統府上班
「拿法拍屋出租騙錢,太可惡了!」林小姐投訴,她向吳姓男子承租一間房子,付了2000元定金後,才發現是法拍屋,且吳姓男子不是屋主。記者詢問社區管理員,受害者不止林小姐。但記者聯繫對方,對方直接掛斷電話拒回應。專家指出,法拍屋不得出租,這是強佔法拍屋的「海蟑螂」所為,建議民眾租屋前務必小心查證。投訴組
北縣林小姐說,4月20日她在《蘋果日報》上看到一則租屋廣告,聯繫到一名吳姓男子,被告知出租地點位於新莊市昌平街71巷,她也前去看屋,「他(吳姓男子)還帶我開門進屋看,我覺得還不錯,就下2000元定金。」
管理員:已多人被騙
林小姐看屋後,獨自前往社區管理中心詢問管理費問題,沒想到「管理員跟我說那間房子是法拍屋啊,已經很多人被騙了。」但她怕拆穿對方會被報復,不敢報警。
記者查出,這間房子約2年前遭板橋地方法院查封,至今未拍定賣出,原屋主姓胡。記者前往社區詢問,多名住戶說:「好多人被騙。」管理員也說:「租之前要先來問我嘛,就不會被騙。」社區管委會則表示,管委會也無法聯繫屋主,還曾被不明人士警告不要插手。
記者佯裝民眾撥電話租屋,對方先是問:「你看哪一天的報紙?」顯得異常警覺,接著說:「已經租出去了。」事後記者表明身分採訪,對方先是胡扯:「我在總統府上班耶!」接著假裝訊號不清掛斷電話。
《蘋果日報》區域廣告部副總經理趙文龍表示,這則廣告是代理商刊登,無法確認刊登者身分,但日後會加強廣告的篩選及控管,不會再讓這則廣告刊登,避免讀者權益受損。
已查封房屋不得出租
熟悉法拍屋業務的財欣不動產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籃茂山說,已查封房屋不得出租,研判這是俗稱法拍屋海蟑螂所為,這些惡霸有時是勾結原屋主,或向原屋主低價承租,也有自行開鎖違法入侵,製造自己是屋主的假象,在房屋拍定前,出租騙錢牟利。他提醒,租屋前一定要向附近鄰居或社區管委會查詢,才不會誤入陷阱。
承理法律事務所律師李岳洋指出,海蟑螂的行為涉及損毀法院封條,若未獲原屋主許可佔用則涉侵入住宅,不過前者須由法院提告、後者由屋主提告,兩項罪嫌各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
李岳洋說,目前林小姐可向警方報案,或逕行提告要求對方履行契約,不過須知道對方身分才得以提告。
租屋注意事項
˙要求查看房屋權狀,查證屋主身分。
˙請對方出示身分證件或授權書,核對是否為房東本人或獲得授權。
˙詢問鄰居、保全及社區管委會房屋有無異狀。
˙契約詳定租、押金及水電費用細節。
˙契約最好到法院公證保障雙方權益。
資料來源:崔媽媽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