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噪音擾人 管委會可訂規範
痛苦的女人問:
我們住的這棟樓蓋好近六年,其中的四戶是同一個屋主,但這四戶陸續裝修房子近四年多,我們住樓下所有的住戶都飽受其害,去年五月管委會最後通牒,讓他們裝修到去年十二月,最多再延三個月,也就是今年的二月底。
未料,直到四月裝修工人還是進進出出、敲敲打打,每次主委去調解都沒用。屋主還說「又沒超過音量的標準,憑什麼不能施工。」最近其他住戶一致推薦我擔任新的主委,請問我要如何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律師黃清濱答:
一般來講,大樓要解決裝修噪音問題,首先要在社區規約中擬定相關規範辦法,建議讀者當選主委後,找出社區規約中,是否有對住戶裝潢的相關條款,譬如裝潢施工時間、方法的明確規範。
未有規約前可報警
若依照讀者的描述,裝潢四年實在太誇張,而管委會又沒有積極處理,有可能社區規約中沒有對裝潢進行規範。建議讀者上任後,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住戶大會),修訂社區規約,把裝潢進行的時間、完工期限、罰則訂定出來,甚至在規約中要求住戶裝潢須繳交保證金。
如果住戶裝潢違反規定,管委會就獲得授權可以沒收保證金,這樣才不會漫無限制的裝潢下去。另外,裝潢音量是否超過標準也不是他們說的算,在規約還沒有訂定出來前,仍可以報警處理,讓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製造噪音可以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記者朱慶文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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