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救助金 社會局遲發2個月
【投訴組╱台北報導】「都快3個月了還沒撥款下來,這叫急難救助嗎?」黃小姐抱怨,台北縣政府社會局急難救助金的撥款速度太慢。北縣府社會局坦承遲發救助金,應在兩周內發放,將立即撥款給黃小姐。學者表示,社會局明顯違法失職,應懲處。
學者:失職應懲處
「要我們怎麼相信!」黃小姐說,她的弟弟因病住院,由於家貧付不出醫藥費,她得知可向縣府申請弱勢家庭脫困急難救助,隨即撥打1957專線求助。2月15日,社會局同意核發1萬2000元救助金給她弟弟。事後她也幫弟弟申請低收入戶,並獲得核准。
黃小姐說,沒想到急難救助金一直未撥付,4月8日,她終於收到社會局公文,指將在兩周內撥款,也就是22日會發放,但直到25日她還是沒收到。
對此,台北縣政府社會局主任秘書黃肇凱坦承疏失表示,依規定須在兩周內核發急難救助金,此次是因申請補助案太多,才遲發,願向黃小姐致歉,並立即核發救助金。他說,民眾若是貧窮經濟的弱勢家庭,在未領取其他補助的情況下,可撥打1957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尋求協助。5月2日,黃小姐也收到救助金。
銘傳大學公共事務系助理教授陳朝建表示,社會局接受民眾申請急難救助後,若因案件太多,得以延後發放,但以一次為限,台北縣社會局拖了快3個月才發放,明顯違法失職,應懲處失職人員。
案號:C0805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