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垃圾夾斷指 國賠61萬
【朱慶文、林師民╱連線報導】雙腿萎縮殘障的新竹縣男子曾柏達,前年在新埔鎮自家附近倒垃圾後,因站立不便右手攀在垃圾車側邊的油壓孔圓洞,結果被夾斷手指。高等法院認為,油壓孔缺少防護蓋,清潔隊員操作垃圾車車斗運作也疏於注意,判新埔鎮公所須賠償六十一萬餘元確定。
操作失當未修防護蓋
曾柏達(五十六歲)因坐骨神經壓迫,五年前雙腿開始萎縮行動不便,前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他到住家附近倒垃圾,因雙腿殘障不便站立,加上該處是濕滑斜坡,他右手攀勾在垃圾車旁油壓孔圓洞。此時劉姓清潔隊員拉下垃圾車操作桿,曾男感到一陣劇痛,發現右手指已被夾住,抽出時,中指與無名指已被夾斷。
曾柏達向新埔鎮公所請求國家賠償。高院認為,清潔隊員疏於注意貿然操作機械,油壓孔少了防護蓋又沒修復,新埔鎮公所顯然有疏失。記者昨採訪曾男未遇,鎮公所清潔隊表示,已加裝防護蓋並貼警語;鎮長賴江海則說,此事雙方都有錯。
丟垃圾注意事項
.確實分類,避免混裝強鹼等有害危險物質
.聽從隨車清潔人員指引丟放垃圾袋時機
.丟放垃圾袋時應遠離垃圾車斗1公尺以上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