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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泊志、李宗祐╱連線報導】又發生潛水客失蹤事件!六名潛水客昨天上午搭漁船從南方澳漁港出海,到東澳烏岩角海域潛水,不料潛水客黃信發失去蹤影。海巡署獲報,展開海空搜尋,但至昨晚仍無音訊;離譜的是黃男竟然是船長非法夾帶出海。他的母親憂心祈求:「大家幫幫忙,救救我兒子!」

 

黃信發的同伴在海巡隊落寞撫頭不語。林泊志攝

再添意外
據岸巡一總隊調查,失蹤的黃信發(三十七歲、嘉義縣人)沒有船員證,昨天上午卻和朋友共六人,搭乘船長吳明輝(四十歲、基隆人)駕駛的蘇澳籍小漁船太平洋號,從南方澳漁港出海潛水,負責安檢的南興所竟完全不知。
船長吳明輝接受岸巡單位偵訊時,坦承報關出港時,把沒有船員證的黃信發藏在駕駛座下的船艙內;而太平洋號漁船因未申請經營娛樂事業,依法不得搭載乘客出海,辦案人員指出,吳明輝行為不但涉違反《國安法》,且可能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

 

懲處安檢人員
黃的潛水同伴在海巡隊接受調查時,都落寞地不發一語。南興所所長孫東保坦承:「是我們安檢不確實。」岸巡一總隊長閻惠五表示,南興安檢所負責帶隊安檢的小組長及士兵,都將面臨申誡以上及禁足處分。
岸巡一總隊指出,昨天上午九時許太平洋號報關出海,當時除船長外,還有五名潛水客在船上,出海名單上也沒有黃信發。當船抵蘇澳港南方三浬、距東澳烏岩角邊約三十公處,船上六名潛水客於十時三十分下水,約定五十分鐘後上船。不料到了十一時二十分,獨不見黃信發蹤影,大家下水找不到人才求援。

 

今天繼續搜救
海巡署及國搜中心獲報後,派出空警隊直升機、船艇和岸巡人員展開海空搜尋,但至昨晚六時仍無下落,今早繼續搜救。
蘇澳海巡隊艇長林深淵指出,出事的潛水海域水深為十二到三十公尺,因附近暗礁多,還有漩渦,海流十分紊亂。參與救援的蘭陽救援協會總幹事藍呈祥說:「該海域雖有不少魚類及珊瑚,但不是潛水的好地方。」
失蹤的黃信發經營汽車修理廠,已婚,育有四歲、一歲兩個女兒。黃男是家中長子,黃父說,兒子常在教練帶領下與同好四處潛水,上個月屏東發生潛水意外時,就告誡兒子不要再去冒險,但兒子不聽。黃父母向媽祖焚香祈禱,希望兒子能平安返家。

 

潛水客失蹤過程
潛水客黃信發事先藏在太平洋號駕駛座下小艙裡(左圖),躲避安檢順利出海,不料卻在潛水時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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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5/05 08:29:33
藏身船艙出海 潛水客失蹤
潛水應該算是高消費的休閒吧
這些本來就是M型社會右端的人
不尊守規定 甘冒風險 出事卻還要浪費巨額的社會成本
什麼時候才可以讓使用者付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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