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孔蓋跘倒 女騎士腦震盪
刨路未放警示牌 怒提國賠「討公道」
【王煌忠╱台中報導】一名陳姓女子前晚騎機車經過正進行污水下水道接管工程的台中市市政北一路時,因路面刨除約八公分,造成十多個人孔蓋突出,陳女閃避不及撞上人孔蓋連人帶車摔倒,造成全身多處受傷且有輕微腦震盪,目前還住院治療中,她氣憤表示:「現場沒有放置警示標誌、也沒有人員看守才害我摔成重傷,一定要對施工單位與市政府提出國家賠償,還我一個公道!」
施工不良
在一家眼科診所擔任護士的女子陳育菁﹝二十五歲﹞,前天晚間十點下班後,騎機車沿著惠中路往中港路方向行駛,當行經市政北一路時,因閃避不及撞上路面突出的人孔蓋,當場連人帶車摔落地面,還滑行了十多公尺,一旁預售屋保全員見狀,立即將傷者扶到路邊,通知救護車將其送到林新醫院急救。醫師診斷後發現陳女額頭、手肘撕裂傷,臉頰、下巴、雙膝、腳踝多處擦傷,加上腦部輕微腦震盪。
「無視用路人安危」
陳女家人得知後隨即向台中市議員曾木川反映,曾木川到場勘查後表示:「據我所知這個路段施工才短短一天,至少發生三起騎士撞上人孔蓋摔傷的意外,只不過其他騎士傷勢不嚴重,並未就醫,施工單位仍未加以防範,完全無視用路人安危!」
陳女在醫院接受《蘋果》記者訪問時強忍傷痛表示:「當時因為剛綠燈起步,時速大約只有三十公里,當發現前方路面有突出的人孔蓋,根本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
昨天上午施工單位新南隆營造有限公司工地負責人陳富順說,工路段約有五百公尺長,前天刨除路面時即在人孔蓋周遭放置三角錐與閃光閃爍燈等警示標誌,可能是被路過車輛撞壞後遭民眾移置路旁,且該路段昨天已開始舖柏油封層。陳富順昨天除了到醫院探視陳女,並稱將等陳女康復後協調賠償事宜。
網站可查施工路段
台中市政府建設處處長王誕生表示,台中市目前道路面積約二千萬平方公尺,每年因應管線埋設、路面修補等工程使用面積四百萬平方公尺,約佔全市道路總面積的百分之十五到二十,民眾可透過台中市政府網站首頁「工程相關訊息」查詢每日施工路段,以利改道並且避免發生意外。
國家賠償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要件:
.公務員執行職務時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缺失,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
申請期限:自發生日起兩年內
申請單位:
.人為疏失可向公務員服務單位提出
.因公共設施造成的損害或傷害,可向該設施管理機關提出
檢附資料:
.醫療單據
.現場照片
.財物損失送修單據
.向警察機關報案的證明
資料來源:台中市政府法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