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中心╱高雄報導】高市一名派出所女志工的女兒,上月中旬在家毒癮發作,家人求助警方,前鎮分局偵查隊將其女兒帶回,不料她卻在警局大吵大鬧,還就地脫褲尿尿,值班警員不勝其擾,竟以繩索將其雙腳吊起,整個人呈「大」字狀,相當難堪。
市警局獲悉此事專案徹查,以「戒護過當」及「未顧及性別差異」為由,將動手綁人的警員簽報記小過處分,偵查隊長、副隊長也遭記兩次申誡。
當場脫褲撒尿
上月十九日,二十七歲王姓女子買搖頭丸回家欲吸食,遭哥哥發現阻止,王女情緒失控吵鬧,其兄半夜打電話給熟識的前鎮分局偵查隊警員,希望將妹妹送去勒戒。
王女被帶回偵查隊,不停在警局喧鬧,還要求警方:「讓我抽菸,我就會乖乖的。」警方不予理會。
但王女吵不停,值班人員遂將王女上手銬、腳鐐及安全帽,但王女仍不安分,用手銬不斷發出鏗鏘聲響,一會兒又吵著要上廁所,最後憋不住尿意,當場脫褲撒尿。
3警記過申誡
張姓小隊長見王女鬧到天亮還不罷休,將坐在長板凳上的王女雙手平伸銬住,另又以塑膠繩將王女雙腳吊起,綁在背後鐵窗欄杆上,王女整個人呈「大」字狀坐在板凳上,場面難看。
市警局獲悉此事展開調查,將綁人的張小隊長簽報記一小過,另外當天輪休的偵查隊長謝奕鴻與值班副隊長葉倍宏,各記申誡兩次。
前鎮分局長林志熹昨天表示,已經給予同仁從重處分的教訓,將來也會以案例教育的方式,提醒警員勿再犯。
女鬧警局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