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姐帶小孩到醫院掛急診,欲申辦診斷書,因小孩無身分證,醫院要求她提供戶口名簿以證明為親屬關係,才能申請,讓她很不滿。台北市衛生局醫管處表示,依相關規定,民眾申請診斷書的確須出示文件證明申請人身分,醫院作法並無不妥。

 

避免冒辦釀糾紛
「要申請診斷書還要戶口名簿,真的很不方便。」林小姐說,她小孩在學校無故流鼻血,她下課後帶小孩到醫院就診,診後想申請診斷書以便申請保險給付,櫃檯人員卻因小孩未成年,加上小孩無身分證、健保卡上又未記載父母名字,因而要求她出示證件如戶口名簿等,以證明為親屬身分,「誰會隨身攜帶戶口名簿,這個要求很不符合人情。」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李碧慧表示,過去曾發生民眾未出示身分證明到醫院申請他人的診斷證明,因而引起糾紛,依衛生署相關規定,申請診斷書的民眾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申請人的身分,醫院的作法並無不妥。投訴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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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5/05 10:53:58
親屬代請診斷書 應備身分證明
等你資料被盜用 不要怪政府把關不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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