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恩民╱台北報導】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之妻、元大證券董事長杜麗莊,涉嫌將本人及家族成員持有的元大投信的股權及結構債,賣給元大證券,賺取近11億元價差,她到案後,昨天凌晨被檢方以1千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
女兒列重要關係人
馬志玲因在部分交易文件上簽字,檢方已將他境管,也將約談他到案說明,馬志玲將來若要出境,須經檢察官同意;而掛名元大投信董事長的馬志玲之女馬維欣,也已被列為重要關係人。
對杜麗莊、元大證總經理張立秋、債券部副總吳麗敏3名被告應訊時,雖聲稱一切合法,但檢方認為他們涉嫌《證券交易法》及背信罪重大,張、吳兩人也分別被諭令700萬元及200萬元交保。
台北地檢署查出,2005年間,元大投信因持有高達100多億元結構式債券,隱藏鉅額跌價損失,可能讓股價下跌,杜麗莊為免虧損,以每股57元高價,將她個人及騰達、聯達等投資公司的元大投信股權,賣給元大證券。
賺價差11億元進袋
杜麗莊事後又將元大投信的100多億元結構債,分批賣給元大證券,部分差價款項則匯入騰達等公司及私人帳戶,造成元大證券近11億元損失。
杜麗莊等人獲交保後,神情疲憊地離開台北地檢署,未對案情表示意見。元大金控發言人莊有德則表示,交易都依照金管會指示辦理,交易價格不但有鑑價,還報請董事會通過;他也轉述馬志玲對此案的看法:「元大會配合檢調處理。」
元大證董事長杜麗莊(右)、總經理張立秋(左)被漏夜偵訊後,分別以一千萬元及七百萬元交保。吳貞慧攝
哈燒情報 |
||||||
|
焦點話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