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斌、丁治綱、洪振生╱連線報導】屏東縣三十八歲單親媽媽何月英兩年多前向新光人壽投保壽險及意外險,前年十月在家洗澡因意外缺氧性腦病變昏迷送醫搶救,於今年四月死亡,但家屬申請理賠卻遭拒,昨到新光高雄服務中心發起拒保,但遭新光員工惡劣反嗆「不保算了」,家屬泣訴:「保險公司吃定我們是弱勢民族!不敢打官司!」新光人壽發言人、協理壽以祥說,公司會盡快協商在最短時間內解決。
保險爭議
何月英的妹妹說,前年十月,姊姊在家中洗澡許久沒有出來,家人聽到流水聲,前往浴室察看,發現姊姊昏迷,未穿衣服臉朝下趴在洗臉盆上,當時連轉屏東縣枋寮醫院、安泰醫院及高雄縣義守大學附設醫院三家醫院救回一命,但卻變成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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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員工出面竟說:「不保就算了。」現場一度爆發口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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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診斷缺氧意外
義大醫院在二○○七年四月四日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寫明「推測可能為洗澡當時密閉空間缺氧過久意外所致」。
何月英在今年四月死亡。何妹表示,姊姊在二○○五年十月向新光投保壽險及意外險,家人向保險公司申請意外死亡理賠,但新光卻懷疑姊姊有其他病症,並非意外死亡,經協調和解金從五十萬元提高到一百二十五萬元,但新光拒付意外死亡保險金兩百五十萬元。何妹說:「姊姊真的沒其他病症,應依意外理賠。」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保險申訴調處委員會,依據安泰醫院、義大醫院診斷證明,認定「新光人壽宜給付意外傷害保險金」,若不給付,應舉證何月英確因疾病殘廢、病故。保發中心表示,因新光不同意調處結果,「被保險人接下來只有循司法管道一途。」何妹說:「家裡實在沒錢打官司。」
何月英家屬昨在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秘書長呂英瑋等人陪同下,到新光人壽高雄服務中心抗議,呂要求「新光在三天內回覆,否則將發起拒保!」新光員工在一旁反嗆「不保就算了!」雙方情勢一度緊張,新光員工報警,在警方協調下,雙方關門協商,但無結論。
壽以祥說,新光很有誠意解決問題,「不過此案死因實在太特殊,有必要進一步了解。」該公司法務人員已緊急會商,最短時間內就會回應。
可尋免費律師協助
消基會高屏分會義務律師郭家駿表示,何家狀況已符合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要件,「提出申請後不僅有免費律師協助,甚至連裁判費都不用繳!」他說,「就現有訊息研判,對被保險人較有利。」
不過,本案從意外發生到被保險人死亡相距一年六個月,因此律師張權認為,若意外事件並非為直接死因,申請意外死亡理賠可能有困難。開立診斷證明的枋寮醫院及義大醫院皆說,對患者家屬與保險公司間糾紛,沒有任何評論。
洗澡昏迷示意圖
家屬表示,死者洗澡時陷入昏迷,被發現時臉朝下趴在洗臉盆上,家人聽到水聲才察覺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