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逼6歲女口交 射精當餵藥
2008年07月08日蘋果日報
【鄧玉瑩╱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繼父趁妻子晚上外出工作,強逼妻與前男友所生的六歲女童口交,並在口內射精,時間達一年。女童雖無法說出被性侵次數,但她對法官說:「叔叔把他的弟弟放到我的口內,並將藥藥噴出來,嘴巴黏黏的,事後要刷牙。」因此台中地方法院昨判決這名獸父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
重判七年十月
前年八月間,晚上在酒店上班的被害人母親,把兩名女兒交給丈夫照顧。被害女童向幼稚園老師說,叔叔要她含住他的「弟弟」,「弟弟」就噴出藥藥味道、黏黏的東西。這名繼父則辯稱,因為女童咽喉發炎,他用手指幫她擦藥,並用噴鼻器將鼻劑噴入她的鼻孔。
女童的母親說,當時她沒去上班,在家照顧女童,絕無此事,而且女童有偷竊、說謊的習慣。女童姊姊也說,她和妹妹睡在一起,因為妹妹的腳受傷,叔叔幫她擦藥。不過,法官查出,這名繼父曾對女童母親有兩次家暴紀錄,法官質疑女童的母親及姊姊袒護繼父。
法官也認為,依女童的年齡來看,應可將生殖器和噴藥器、手指頭分得很清楚,而且女童很清楚描述「弟弟」上有黑色的毛,因此判繼父有期徒刑七年十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