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惠╱台中報導】婦人賴秀娟懷疑丈夫游金柱和陳姓女子外遇,躲進丈夫汽車後行李廂,隨汽車潛進陳女家中地下車庫,再等候時機捉姦。但賴婦聲稱聽見做愛聲音,報警進入陳女家中卻一無所獲,後來陳女被控通姦不起訴,賴婦昨卻被台中地檢署依無故侵入住宅起訴。

 

異想天開
賴秀娟和陳女昨天都不在家,無法得知回應。但檢方開庭時,賴婦雖願賠償對方十萬元,但陳女堅持賴婦要寫道歉書,賴婦不肯和解不成,檢察官只能依法起訴。
檢方調查,賴秀娟(四十六歲)去年二月十日,趁丈夫游金柱開車前往中市陳姓女子住處前,先躲在游的汽車後行李廂。游隨即從中縣的家駛往陳女住處,而賴婦為捉姦,在四十分鐘路程裡只能忍受後車廂狹小空間和沉悶空氣。

 

男女衣著整齊
等游金柱進入陳女家中,賴婦聽見外面無聲後便拿出準備好的遙控器,打開後行李廂爬出,再躡手躡腳上一樓。賴婦聲稱,丈夫和陳女當時在二樓房間,她則守候在樓梯間。等了一小時許,賴婦終於聽見房內傳出疑似男女做愛聲,她除打電話叫妹妹和兒子到場,也打電話報警捉姦。
但員警到場後,先被擋在門口不能入內,待陳女開門時,游金柱和陳女衣著整齊,一無所獲。但賴婦仍拿丈夫和陳女出遊照片,還有陳女住處有丈夫高爾夫球具和日常用品,加上疑似做愛聲音,堅持控告陳女妨害家庭。

 

反控侵入住宅
但陳女矢口否認通姦,辯稱游因當天有喝酒無法開車,將車寄放她家,而人在客房休息,兩人只是普通朋友。檢察官認為,無證據顯示兩人發生性關係,只能將陳女不起訴。
捉姦不成的賴婦則被陳女反控侵入住宅,檢察官調查認為,賴婦坦承當時打算跟著丈夫到陳女家捉姦,雖是設法被丈夫「夾帶」進入,但賴婦無權進入陳女家,仍算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躲行李廂捉姦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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