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泳池姦女童 淫夫妻判8年
〈本報訊〉北縣57歲李姓男子夫妻到游泳池游泳,看見8歲女童獨自玩水,竟聯手強拉女童到泳池烤箱室、男廁等處,逼女童幫李口交、吸吮李妻乳頭,李妻還以手指插入女童下體。
女童返家向姊姊訴苦,全案才爆發,李姓夫妻原全盤否認。
但因女童指證歷歷,法官認定聯手性侵女童,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李8年6月徒刑,李妻則判8年。
淫夫妻性侵女童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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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妻在氣泡池內把手伸入女童泳衣內,撫摸女童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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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夫妻在男廁逼女童為李男口交,李妻則在旁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