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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住戶養18犬 鄰:被狗群追
飼主稱沒錢安置 環局僅勸說
2008年07月07日爽報
蔣男在住處養18隻流浪狗,衛生問題引發鄰居疑慮。
蔣男在後門放電風扇通風,幫忙狗臊味散去。
〈本報訊〉高市楠梓區一名蔣姓男子,在所住大樓收養18隻流浪狗,住戶對狗臊味、狗吠聲困擾不已,並控訴:「小孩、過路騎士還被狗群追!」但環保局稽查時,未發現污染情事,加上《噪音管制法》未規範動物噪音,僅能道德勸說。
蔣男解釋,因沒錢找地方安置狗,才在僅十多坪的住處飼養,不到3萬元的月薪幾乎都用來買狗食,還撿漂流木變賣籌錢。大樓管委會多次規勸蔣男未果,部分住戶曾趁半夜朝他家門口丟瓶罐、垃圾。
建設局指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只要寵物不妨礙公共衛生、安寧及安全,就能飼養。律師則說,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可處6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