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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性騷 女「洗門風」賠罪
印尼新娘路邊站3天 婦團批「還搞這個」
2008年07月07日爽報
彭氏昨到廟裡上香發誓,指自己絕沒在外亂搞。
彭氏(右)昨分送香菸檳榔洗門風,其公公阻擋媒體拍攝。
〈本報訊〉雲林縣四湖鄉再傳「洗門風」事件。嫁來台2年的29歲印尼新娘彭氏,因造謠中傷吳姓男子對她性騷擾,經村中長輩調解,彭氏須連續3天、每天4小時,站在活動中心前請村民香菸檳榔,替吳男洗門風即不再追究;昨為第2天,彭氏說:「事情已發生,只能勇敢面對。」
彭氏昨穿短裙、細肩帶洗門風,一度被誤認是檳榔西施。對於她洗門風原因,地方有不同傳言。一是吳男與彭氏有口角,她懷恨在心,造謠指吳男毛手毛腳。二是彭氏紅杏出牆,才被夫家要求洗門風。
彭氏昨表示絕沒亂搞。婦女團體則說:「什麼時代了?還有人搞這個!」當地去年也曾發生男子跪在市場洗門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