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纏郎 別說癡心絕對
2008年06月08日蘋果日報
我和前男友是在網路聊天室認識的,一開始,我壓根兒沒有打算跟他交往。他實在不是我的菜,體態臃腫、油條、沒氣質,重點是根本就不熟,他照樣可以說出噁心的話。
那時候剛上大學的我,像剛放出籠的鳥兒,生活多采多姿。擔任班上公關的我,雖然不是最漂亮,但絕對是最吵鬧、顯眼的,追求者不斷。照理說,大我12歲,又不是我的菜的他,是不可能成功的。
一時心軟答應交往
他追我時,充分發揮雙子座的雙面性格,把死纏爛打的絕技發揮到極致,無論我怎麼拒絕、臭罵,他隔天照樣若無其事的出現在我眼前。有一陣子,因為感情受挫,我突然覺得:像他這樣不管我怎麼罵他、怎麼生氣,他永遠站在原地等我,其實也不錯。所以,也就漸漸的接受他了。
但是,不適合的人就是不適合。愛玩的我,實在不能接受很宅的他,假日就是待在家裡。注重形象的我,實在不能接受他的高腰西裝褲搭拖鞋就出門,和在大庭廣眾下挖鼻孔。不到3個月,我就受不了,提分手。
提分手,才是惡夢的開始。一開始,罵不走的性格,我以為是永遠站在原地等我的貼心。到了要結束的時候,我才明白那是甩不掉的恐懼。
因為,我不想傷人,委婉的告訴他最近很忙,不方便接電話,想使用漸行漸遠這一招。他可能也察覺不對勁,只要一沒接電話,就奪命連環叩, 4、50通是家常便飯。不堪其擾的我,只好攤牌,但這一刻說好分手,下一刻他又像得了失憶症,叫我「親愛的」!
濫用警職權侵隱私
這樣反反覆覆,來來去去過了3、4個月,我還是無法順利的讓他死心,連家人、朋友都不堪其擾,我只好換掉電話,打算徹底跟他斷絕所有聯繫。
沒想到,厭男並沒有就此消失在我的生活中,有一次,我一登入MSN,厭男的視窗馬上跳出,內容是我老家的住址。他利用他警察的職權,調了我的私人資料。他說:「他要到我家,求我家人讓我跟他在一起。」
這時候,我真後悔跟他在一起,分手不需要搞成這個樣子,我討厭別人威脅我!我把MSN的通聯紀錄留下來,告訴他:「就算你是警察,我沒有犯任何的罪,你沒有權利調我的私人資料。我們分手了,如果你要騷擾我的家人威脅我,我就到警政署檢舉你。」這樣的警告,終於讓他消失在我的生命中。
或許,他認為這樣是深情,就像他最愛的一首歌《癡心絕對》,但對我而言卻是騷擾,讓這段感情陷入令人生厭的境地。現在的我,想起他,想起這段感情,沒有一點美好的記憶,都是厭惡的感覺。
塔鐵╱台南(行銷企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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