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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經濟人語:貪污洗錢阿扁還真落伍(殷乃平)
阿扁的洗錢疑案在媒體上風風雨雨,熱鬧非凡,古人謂:「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八年來,執政的貪官污吏所得,豈僅只數十億新台幣?只是與國內外商銀行私人銀行部門的經理聊天時,多認為替陳致中規劃洗錢過程者手法粗糙,不夠專業,可能是陳家樹大怕招風,不放心交與外人操作,才落得如此下場。從這些專業人士的言談了解到,台灣過去三次總統選舉前後,私人銀行業務都「夯」到不行,2000年政黨輪替,彼等就曾經替一批卸任官員洗錢,當年的資金流向多以美國為主,而金額如與後日比較,簡直可謂小巫見大巫;及至2004年,一些貪官深恐要失去政權,早就透過外商私人銀行經理的規劃,陸續的將財產轉移,雖然後來選舉險勝,不少人的錢還是留在國外未返;2008年選舉政黨輪替的態勢更為明顯,除了陳家之外,還有更多的貪官污吏需要照顧,他們的洗錢生意自然更好。
金融機構的私人銀行業務始於十六世紀的瑞士銀行,對一定身價富豪、貴族的家族或個人,提供全方位(total solution)的財富管理服務。國際上目前的開戶門檻約在美金一百萬元至一千萬元之間,台灣的起跳價五十萬美元較低,不過最近某家外商銀行為搶業務,曾降至二十五萬美元,估計經由外商私人銀行部門流出的台灣資金超過六兆新台幣。
洗錢手法推陳出新
其資產管理的範圍從壽險的安排、到股票、債券、衍生性金融商品、骨董、藝術品的投資,甚至於客戶指定的資產配置方式,為客戶提供特定的個別金融服務,投資報酬一般都高。不過最符合這些富豪貴族們需求的,應該是它的絕對隱密性,瑞士為此特別通過「銀行保密法」。但是在1980年代之後,受國際上反毒、反黑與反恐怖組織的壓力,被迫加入國際洗錢防制機制「艾格蒙聯盟」(Egmont Group),在瑞士開戶的隱密性已大不如前。國際上的這種私人銀行業務與國內金融機構從客戶定存挖錢的財富管理當然有極大的不同,後者至今糾紛連連,問題叢生。
台灣的企業家對這些操作也不陌生,由於過去赴大陸投資的管制極嚴,企業進軍中國大陸,必須要經由投資銀行規劃,成立海外紙上公司(British Virgin Islands,BVI),將資金繞道轉投資,於是海外的免稅天堂成為台商重要的虛擬第三地。因為資金流動的隱密性要求極高,洗錢的手法就自然被這些規劃者套用。除此之外,台灣股市的假外資,頗多都是台灣資金出去之後,再以外資身分進來,規避直接在台灣投資的不便;最近,更有企業出去的資金,經由國外私募基金名義返國,將台灣的企業轉為外資企業者。由此看來,台灣洗錢金融創新手法不斷的推陳出新,扁家顯然是落伍了。
加強監理管理法制
在資本流動自由化的前提下,主管機關對外銀的私人銀行業務與本國金融機構的理財管理業務管理鬆散,缺乏有效規範,問題極多。我國調查局雖然也有一個洗錢防制中心,但是在官官相護、司法不夠清明的環境下,對高層官吏的貪瀆洗錢,似亦有心無力。馬總統的競選政見要將台灣的金融市場國際化,成立國際金融資產管理中心,有人警告曰:若任令財富管理市場自行發展,不立即加強現有的監理管理法制,則台灣國際財富管理中心將可能變成為一個國際洗錢管理中心。慎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