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援助還是公道援助(陳嘉銘)
四川地震發生後,扁政府很快地宣布台灣將捐出相當於新台幣20億元的金錢和物資給中國作為四川地震賑災之用。這20億元在台灣的各大小網路論壇,引起相當激烈的論戰。
反對者主張,中國外匯存底高達1兆5000萬美元,高踞世界第一,平常花大筆金錢擴充軍備和海外擴張,台灣國內貧困問題已自顧不暇,實在不需要去做凱子國。更激烈的反對者甚至主張,中國有這麼多錢買飛彈瞄準台灣,又從不手軟打壓台灣參與國際社會的空間,我們頂多以直報怨,不需要以德報怨。支持者則多半以人道立場,強調災情的慘烈,主張人道無國界,能幫多少就該幫多少。
各國互相依存
如果我們純以「人道援助」的觀點看待這20億元,反對者的主張確實能夠達成阻卻人道情感的效果。國際社會在冷戰之後所界定和進行的人道援助(humanitarian aid)原則,其行動基礎訴諸的是人的不忍人之心,是人看到同為人遭遇重大痛苦,自然產生同情共感之心,繼而行動幫助他人解除痛苦。因此「人道援助」有兩個基本元素:一、它訴諸的是情感,不是理性;二、施者的行動是額外的義助,施者並不欠受者什麼。因為基於情感和義助,「人道援助」必然容易受到人的其他情感和理性考量所阻卻。台灣拿出賑災的這20億元如果只是基於「人道援助」,有部分國人以其他情感和考量提出反對意見,我們幾乎沒有理性原則去仲裁誰對誰錯。
然而,國際社會在冷戰後採用「人道救援」原則,漠視了國際社會早已是一個在政治、經濟、社會和環境互相依賴和支持極深的合作體。各國享受的生活水平都倚賴於他國的合作、支持和現況的維持。因為互相倚賴和支持,國與國之間產生了「公道援助」(fair aid)的義務。人道和公道的基本差異在於:「公道援助」訴諸的是彼此欠對方的理性公道;相對於「人道援助」訴諸的情感和額外義助,「公道援助」訴諸的是理性和虧欠的義務。歐美富有國家在冷戰後,採取「人道援助」原則,有兩個考量,一來有了作為富裕施捨者的面子,二來故意迴避了他們虧欠其他貧窮國家的「公道援助」義務。
台灣對四川人民有什麼「公道援助」義務?首先、四川地震不僅是天災也是人禍。內地中下階層人民,不僅是中國經濟發展永遠等不到的受益者。又因中共政權在弱勢地區的公共工程的貪腐和偷工減料,中下階層人民往往成為各種天災的最大犧牲者。台灣這幾年的貿易順差仰賴中國甚深,有100萬的台灣人民經常在兩岸長駐往來,台灣人每件日常生活用品的生產過程,幾乎都有中國血汗工廠的參與。
這意味著,一、台灣人民現在的生活水平也有部分程度倚賴了中國中下階層人民的犧牲;此外,台商的經驗、技術和勞力對中國經濟起飛貢獻甚大,台商的發展仰賴了中共政權提供的環境。
台灣有所虧欠
二、台灣人民間接地貢獻共產黨仰賴經濟發展的統治正當性,因此也間接貢獻了中國中下階層人民被中共政權剝削的慘況。這兩項關係都說明了,台灣的生活水平和中國中下階層在天災下遭遇的人禍,有一定的因果關係。只要這些因果關係存在,台灣就對中國中下階層人民有一定的「公道援助」義務。這不是基於我們的人道情感,而是我們「虧欠」他們的。
作者為美國芝加哥大學政治系博士班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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