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強盜集團
如果外界所傳總統府影印、銷毀、攜出大量政府文件屬實的話,總統府就是黑幫強盜集團,搶劫屬於國家財產的重要歷史文件和檔案。
依《國家機密保護法》,機密文件不得拷貝、複製、攜離,假使總統府官員如此知法犯法,應該請法院立刻下禁制令,以保護國家財產。此外,政府所有的檔案和文件都是將來研究和施政的根據,具有極重大的第一手歷史文獻價值,豈可任意攜走或銷毀?8年前,國民黨政府交接時,也傳出銷毀文件的事,可見台灣政客是多麼目無法紀。
檔案是全民公共財
西方國家,從總統、總理、國會、法院到一般官府,所有檔案文件都受法律保護,都是全民的公共財。只有台灣可以像共產和極權國家那樣,任意處置公有文件,旨在避免將來做為對他們的清算和起訴的證據。可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