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麗珍、李淑華╱台北報導】總統當選人馬英九當選後,特勤維安人員即在馬住家附近以交通錐當路霸、搶佔民眾車位。民眾劉小姐向《蘋果》投訴,指馬英九特勤維安人員以交通錐違法佔用馬住家附近的興隆公園旁免費停車空間,形同超級大路霸;《蘋果》記者昨上午前往,確實發現維安人員車一開走,即放置二個交通錐佔住一個車位,車開回來時,即搬走交通錐停進去。

 

令人氣憤
《蘋果》記者上前詢問在場的國安局人員為何拿交通錐當路霸,國安局人員要求記者問興隆派出所所長。記者問興隆派出所所長郭建成,他說該路段為免收費可停車路段,維安人員作為確實不宜。

 

「老百姓能怎麼辦」
台北市交通大隊則強調,任何人都不可佔用公共停車空間,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款,今將派路霸小組處理。
劉小姐表示,興隆公園周邊的興安里、興業里,停車位一位難求,自從馬英九當選總統後,特勤維安人員即用交通錐二十四小時霸佔公園旁的免費停車空間,根本就是超級大路霸。文山區興安里長陳啟東受訪時則說:「特勤維安人員這樣做,老百姓能怎麼辦。」
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陳少旭說,興隆公園旁路段凡不在距離路口十公尺以內、沒劃設紅黃線禁停標線,或在消防栓前,均可免費路邊停車,若有人在這些地方放置交通錐佔車位,就是路霸,最高可罰二千四百元。

 

將採一車走一車停
對於用交通錐佔車位,國安局人員與憲兵昨均不願表示意見;郭建成則指,維安人員為保護國家元首須二十四小時值勤,置放交通錐是權宜措施,會和維安單位協調,改採一輛車子開走後、馬上停另外一輛的方式代替,以符維安要求與民眾觀感。
對於民眾投訴指準總統馬英九住家門口前的停車格,遭特勤維安人員擅自以交通錐違反佔用,變成超級大路霸,馬蕭辦公室發言人羅智強昨晚回應表示,「已經向相關單位反映,要求相關單位注意、檢討。」

 

霸佔車位
馬英九住宅附近的興隆公園旁免費停車位,昨上午明顯擺了兩個醒目的交通錐。方萬民攝

 

 

留言(6) 剪貼(0) 轉寄(1)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笑話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9 19:33:46
路霸 馬特勤擺錐佔車位
特勤又怎樣,隨便一個工人就可以把他打趴下去了,全是一堆靠關係進去的米蟲,看身材就知道是假氣勢,一腳踢飛去!
十三姨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9 11:32:04
路霸 馬特勤擺錐佔車位
《蘋果》記者許麗珍、李淑華肯定是18趴內的一份子。
麥靠么!!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9 11:07:01
路霸 馬特勤擺錐佔車位
綠色支持者,麥嘓靠么!!
算我好運當選,不你要怎麼樣?
智龍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9 10:53:56
路霸 馬特勤擺錐佔車位
國安局人員、特勤維安人員,又要害馬總統被老百姓罵,拍馬屁到底,把這廝及其長官調到外島,哈哈哈
紅眼症 +黑名單 +加為好友
發表於 2008/05/09 10:52:42
路霸 馬特勤擺錐佔車位
綠殘輸不起,看不得人家好,紅眼症發作.
連停個車也要雞蛋裡挑骨頭.
更多...
昔日新聞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今日大代誌

生活情報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網站導覽 刊登廣告 聯絡我們 關於壹蘋果網絡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