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紐外交醜聞是媒體大戲,當事人的說詞一日數變,兩位掮客的律師加入戰局之後,鼓起如簧之舌,情節更趨複雜,在520之前不可能看到真相。
至今還不曉得這筆錢是否仍然存在新加坡銀行?如果金錢未動,就談不上犯罪,或至少犯行未遂。據說,金紀玖被國際刑警組織列入紅色通報,但他不是經濟犯,不是殺人犯,從國際法來看,要把他押回來的機會相當渺茫。
從頭到尾違背程序
外交部長黃志芳手上早在一個月前就拿到吳思材給他的分贓清單,為什麼等到地檢處傳訊才交出來?顯然他對邱義仁的操守有不信任的理由,也值得深究。
此事性質複雜,超乎職業外交官能力之外,為何不動用國安系統的幫助,反而派自己親信陪金紀玖去新加坡,而且不敢通知我駐星代表協助處理?為何企圖私下解決?好像在處理私人恩怨。
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也兩度赴美,協同找尋金錢的下落,國防部所司何事?副部長親自參與千里尋人工作,這是什麼制度?
邱義仁位高權重,但國安會屬政策幕僚機關,不能直接下令,即使有所決定,也應有書面指示。把大筆款項放在外國銀行的私人戶頭,違背正常作業程序,如無法證明是由邱義仁交辦,則黃志芳逃不了民事、刑事和行政責任。
台灣與巴紐的關係已有慘痛經驗,此事又與澳洲的地緣政治有關,邱黃兩人對此應該知之甚詳,為何輕易落入這個陷阱?在專業上難以理解。
季辛吉搞祕密外交,獲得重大突破,許多人東施效顰,不幸失控,企圖私了,但越陷越深,這個故事缺少情節,不適合當電影題材,但當事人的心情起伏,充滿黑色幽默,令人欲哭無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