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聖怡、王烱華╱台北報導】巴紐外交醜聞案,外交部被侵吞的10億元將如何核銷?外交部會計長楊德川昨備詢表示,外交部將引《審計法》,以「意外事故」列財產損失,但審計長林慶隆表示「不以為然」,林認為,公款因公支出如未達目的或遭侵吞,「應積極追回,而不是轉銷呆帳。」
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說,此案之所以進入司法程序,就是要追錢追人,外交部會盡力將錢追回,目前此費用仍在外交部暫付款項下,並未列呆帳結案。
官員大言不慚
據透露,外交部曾討論是否有其他方式將這10億元沖銷掉,希望不要將此秘密外交醜聞曝光,但外交部前部長黃志芳最後決定提告,希望能將錢追回。外交部官員表示,黃志芳認為機密外交不能再便宜行事,因此提出告訴,因此楊德川要以「意外事故」將10億元結案的說辭並不精確。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昨在立院財政委員會質詢時說,外交部企圖引用《審計法》第58條「各機關經管現金、票據、證券、財物或其他資產,如有遺失、毀損或因其他意外事故而至損失者,應檢同有關證件報審計機關審核」規定,將10億元列財產損失,把它「搓掉」,賴質疑,這消失的10億元依法究竟要列遺失、毀損或意外事故?
楊德川一說出「當然是意外事故」後,引起現場立委不滿,賴士葆怒斥:「造成國家如此大損失,還說是意外,這種事還敢大聲講。」楊則反嗆:「為什麼要小聲?我的認知就是這樣。」
審計長不同意
賴士葆轉問林慶隆是否同意?林說:「第一次聽到這件事。」林表示,這時候講呆帳,他覺得相當納悶,公款支出就是要達到目的,如果沒有或遭侵吞,都應積極處理,往追回的方向處理,不該轉銷呆帳。
另外,賴士葆指出,目前「外交呆帳」還有15億元,包括亞太司仍在訴訟中的500萬美元,及中南美加勒比海地區訴訟勝,但尚未追討回來的4107萬美元,總計約有4607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15億元。外交部次長侯清山坦承,「數字正確」,但並非呆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