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扁珍逃亡 520後擬限出境
2008年04月17日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壹週刊》昨報導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國務機要費案,在五二○陳水扁總統卸任後,將限制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出境,以防止潛逃。雖然特偵組表示一切依法處理,但據透露,檢察官朱朝亮、吳文忠已向檢察總長陳聰明建議五二○後,限制扁珍出境,但陳聰明尚未核定。
對此,府方人士說,對於司法程序中的案件,總統府不予評論。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葉宜津無奈說,司法若認為有限制出境的必要,「就讓他們做吧!」國民黨立委邱毅則說,檢調選前像軟腳蝦,選後才亡羊補牢。
合議庭:未獲悉
檢方前年起訴國務機要費案,認定陳水扁、吳淑珍共同以不實發票,詐取公款一千四百八十萬餘元,依貪污等罪起訴吳淑珍及三名總統府官員,陳水扁因受《憲法》刑事豁免權保障,未被起訴。檢方人士昨透露,陳水扁卸任後,特偵組會馬上分案、傳訊他,「如無意外,陳水扁將會被起訴。」
承審國務機要費的合議庭昨說,合議庭並未收到檢方建議限制吳淑珍出境的聲請,台北地檢署也否認將向法院建議限制扁珍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