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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24日 星期一 登入 加入會員 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地產王車王旅遊王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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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P給3千「錢太少」告性侵

17歲少女:做到第二人拒絕 其他人硬上

【談曉泉╱新竹報導】總統大選開票夜狂歡,新竹縣四名男子前晚約出十七歲女網友到KTV唱歌喝酒,並到汽車賓館「續攤」,少女同意三千元援交,四人輪番上陣,事畢少女卻嫌「錢太少」,報警指控四人輪流強姦她。警方昨傳訊涉案者,四男否認「大鍋炒」,四男家長怒稱根本是「仙人跳陷阱」,全案警方將少女與四男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函送。

 

情色糾紛
警方調查,魏姓兄弟、范姓男子及陳姓少年等四人,前晚約出十七歲的女網友「小美」,五人先到新竹市錢櫃KTV唱歌,一起唱歌喝酒到昨清晨四時,有人提議:「這裡太吵,我們到汽車旅館繼續喝。」五人分乘二部車,前往竹北市龍之脈汽車旅館「續攤」。

 

酒酣耳熱同意交易
途中少女還點名要喝「冰火」(酒類),路上男子到超商買了保險套以及菸、酒、撲克牌等物品,進入汽車賓館開房間,清晨六時,酒酣耳熱之際,雙方同意用三千元援交。
少女指控,魏姓兄弟率先打頭陣上場,逼迫她玩三P,她把頭轉開拒絕口交,但幾名男子表示不答應,就要幫她拍裸照,她只好配合。少女說:「做到第二個人時,我屁股有閃避,拒絕對方插入!但其他人仍硬上。」少女最後含悲受辱,直到四人輪番洩慾後才停止。
完事後,五人一起離開賓館,但「小美」不願意同行,且打電話報警:「我被迷昏輪暴了!」並帶警員回賓館蒐證,在現場查扣沾有微量血跡的床單以及嫌犯使用過的毛巾,並採集女子體液送驗。

 

自稱蹺家不想回去
警方昨傳四男到案,他們向警方喊冤說:「沒有啊,是她說要援交,我們有給錢啊!」他們表示是小美在網路上說自己蹺家一個多月,不想回家,才相約喝酒作樂,小美也說可以援交,他們才湊了三千元性交易;四男離開汽車旅館時還好心詢問:「要不要送妳回家?一個女生在外面很危險。」但小美表示跟母親吵架,不願意回家,於是就各自離去。

 

圖解新聞
女網友指控遭輪暴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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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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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啦A夢 發表於 2008-03-27 19:02:59.0
躺著幹.....真好賺.....拿3千....還嫌少....
K 發表於 2008-03-25 12:34:21.0
有些女生就是有不滿意價錢再去告人性侵的高招...
啊啊 發表於 2008-03-25 09:10:58.0
请问:在香港,与16以下儿童发生性行为是违法。在台湾,年龄是18,还是16?
抽的妳死去活來 發表於 2008-03-25 00:24:28.0
這女的被幹死最好,e04!
... 發表於 2008-03-24 18:48:40.0
這群少年簡直禽獸社會亂源應該抓起來判重刑
對少女的父母也要重罰管教不當
......

錯都怪別人
就是沒想過是自作自受
不反省自己幹得"好事"
這種人的心態
造成周遭人的困擾
並且浪費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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