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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2月14日 星期四 登入 加入會員 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地產王車王旅遊王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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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女讀國一後,上健康教育課時,向老師哭訴自己和妹妹被迫賣淫,老師連忙報警。

 

雛妓求助管道
.打110或113報案
.各縣市警局婦幼隊
.勵馨基金會(02)23679595
.終止童妓協會(02)66106616
資料來源:桃園縣社會局、警察局

 

嫖妓刑責對照表
妓女若非自願:
.妓女14歲以上:嫖客觸犯《刑法》強制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妓女14歲以下:嫖客觸犯《刑法》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7年以上徒刑
妓女若為自願:
.妓女18歲以上:嫖客無刑責,妓女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金
.妓女16歲以上未滿18歲:嫖客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妓女14歲以上未滿16歲:嫖客觸犯《刑法》與未成年人為性交罪,處7年以下徒刑
.妓女未滿14歲:嫖客觸犯《刑法》與未成年人為性交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註:未成年妓女均須收容安置。
資料來源:桃園縣警局

 

父母推女兒入火坑案例
2005/06/04 桃園市高姓男子逼未成年長女賣淫,不從就毆打,還要脅另兩幼女國中畢業後也要賣淫,遭警方送辦
2004/04/12 南投市36歲婦人貸款3萬元無法付利息,逼15歲女兒賣淫,女兒身心受創逃家,報警逮捕母親和嫖客
2003/07/28 基隆市一名婦人強逼17歲女兒賣淫,並由同居人當馬伕接送,警方查獲少女後,並逮捕母親及同居人
2003/06/17 出身妓女戶家庭的16歲劉姓少女,遭親生父母推入火坑賣淫,逃離魔掌後報警,警方逮捕她雙親在內的16人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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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評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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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02-15 14:23:49.0
心痛.那些老男人真是禽獸不如.台灣法律應訂嚴苛以嚴懲性侵及協助性侵者.不然類似事件還是會發生.台灣政府官員您們看到此事件不心痛嗎.不要心存僥倖.有可能會發生在你我身上.嚴刑峻罰是唯一的路.
michelle 發表於 2008-02-15 02:28:02.0
樓下的原來如此~
是ㄚ,你認為台南都出這種人嘛~
最好是啦~
請你也不要支持王建民,李安~
他們也都是台南人~
我倒想問你是哪裡人勒~笑死~
很生氣 發表於 2008-02-15 02:23:18.0
應該將兩個人揪出來 讓大家用石頭砸死 使用古代的刑罰
因為她們禽獸不如
路人* 發表於 2008-02-14 22:22:51.0
這位母親絕對不能再繼續擁有孩子們的監護權....這件事請政府 新聞媒體 民間大眾 認真的正視與必須繼續追蹤後續....
所謂官方社會局 形同虛設 人民繳納的稅金 不是用來養一些沒能力的人 做不好事情 請主動下臺 不要再繼續禍國殃民
民主國家的最基本理念 孩子是國家的資產 不是個人的 好公民的養成 必須靠政府先幫忙排出扭曲的外在與內在價值 強者扶弱 公權力該主動介入不平等的狀況 而不是掀一個 救一個 沒看到的 就算了...
原來如此 發表於 2008-02-14 22:17:55.0
原來,這麼支持民進黨的台南,都出這種人啊!
難怪......難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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