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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蘋論:去控告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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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於:2009-03-12 |
據悉該學生事後相當恐懼,拒絕對外聯繫,彷彿回到警總年代。其實學生自己或家長應該去法院控告警察,要求精神賠償或國賠,因為那個警察明顯侵權,不告他太沒天理了,也給全國警察一個教訓,警告他們侵害人權的代價。 >老師和警察比較親國民黨,因為國民黨保護他們的不當既得利益,像是18趴、鐵飯碗等。這是老師和警察個...... 詳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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