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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宏銘╱屏東報導】電腦裝有網路攝影機的使用者要小心,稍有不慎,隱私即可能被人看光。一名大學男生以「彩虹橋」木馬程式植入他人電腦,再遠端操控開啟一名女子電腦上的攝影機,偷拍女郎出浴裸照及和男友親密鏡頭,還將照片PO在對方部落格裡供人瀏覽。檢方日前將該生依電腦犯罪、妨害秘密、加重誹謗等六項罪嫌起訴。
明顯惡意
警方指出,被控大學生曾佳偉(二十一歲)在新竹縣念科技大學,今年五月警方通知他到案時,他警覺「被逮到了」,即將電腦相關非法資料移除,故警方未再發現其他不法。
散布「木馬」操控
而被害女子(二十歲)在屏東市工作,獨自租屋居住,今年四月間女子發現自己在Yahoo!奇摩網站的部落格裡,竟有自己在租處出浴的裸體畫面,以及和男友親熱的鏡頭後,才知她使用筆記型電腦未隨手關機而出問題。
據曾佳偉向檢警供稱,他曾是網路駭客的受害者,因好奇於今年四月透過網路,以兩千多元買到「彩虹橋」木馬程式,並學習操作技巧後,藉影片散布在網路上各大論壇,供人下載時趁機植入他人電腦;結果從傳回的訊號中發現被害女子的電腦位址,即操控對方電腦監控。
曾男利用女子電腦未關機仍在線上的機會,啟動對方電腦上的攝影機,意外拍到女郎洗澡後出浴的裸體畫面;自此他不時以相同手法窺視女子私生活,還拍到對方和男友親熱的鏡頭,女子渾然不察。
不料曾男除自己欣賞外,竟侵入女子的部落格,將偷拍的七、八張裸照PO在上面,還寫些「反正妳本來就在賺,多一點客人有何不好?」「要妳不要再賣了,不懂自愛誰愛妳」等不堪字句。
氣得刪除部落格
事隔多日,女子打開部落格,赫見自己的裸照,嚇得以為住處被裝了針孔,立即報警,才知是被網路駭客作弄。她不禁大罵:「簡直羞死了,我是正常女孩子,怎能如此破壞人家名譽。」也氣得將部落格全刪了。
屏東縣警局刑警大隊科技犯罪防護小組根據IP位址,循線查到曾男,並將曾男送辦,屏東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認定曾男行為具明顯惡意,以觸犯《刑法》電腦犯罪、妨害秘密、散布竊錄內容、加重誹謗等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