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志明╱台北報導】二十七歲宅男陳銘芳,今年七月在網路認識一名十三歲女網友,將她騙到賓館後,亮刀要她「性交、肛交、拍裸照」三選一,少女驚嚇之餘只能任其擺佈,陳男除強拍裸照外,還要求口交,甚至用繩索將少女雙手反綁玩SM,板橋地檢署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將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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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銘芳昨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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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三選一蹭女下體
家住北縣瑞芳鎮的陳銘芳,今年七月十二日透過雅虎即時通認識就讀國一的被害人,因相談甚歡,陳某主動邀約出遊。十四日清晨,兩人約在北縣三重市天台廣場,陳銘芳謊稱昨晚沒睡好誘騙少女陪他到賓館休息。
一進房,陳男隨即將門反鎖,拿出預藏的水果刀恐嚇少女說:「我現在給妳三條路走,第一是跟我做愛,第二是肛交,第三是拍裸照。」少女選了拍裸照,陳拿手機拍了幾張照片後,少女怕裸照被公開,就央求要改選做愛,並要陳男把照片刪除。
陳銘芳令少女趴在床上,用陰莖磨蹭少女下體,陳還拿出預先準備好的繩索及束帶,將少女的雙手綁起,要少女幫他口交,再套上保險套強姦。
陳銘芳雖坦承與少女發生性關係,但否認強姦,辯稱是援交,因為價錢談不攏,他為證明真的有錢不會白嫖,將手伸入口袋掏錢,不過卻不小心把放在口袋的水果刀掏出才會造成誤會,但檢察官不採信,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