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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訊偷帶錄影筆 男遭逮罪加一條
2009年03月27日爽報
網路購物未收到貨品,男留言罵賣家老鼠屎挨告,赴警局偵訊夾帶錄影筆,涉妨害秘密罪,被依現行犯移送罪加一條。
本報訊
家住雲林縣的40歲男子張逢興,今年2月在雅虎奇摩拍賣網站,用1200元向賣方吳姓男子購買一台蒸餾水機,因匯款一周後沒收到貨,張男在網站上罵吳男是「老鼠屎」,要求退款,吳男上月底向高雄鳳山分局提出妨害名譽信用罪告訴。
張男昨至警局應訊,竟在上衣口袋放錄影筆企圖蒐證,偵訊前在門口先開啟針孔錄影,偵訊一小時後,被小隊長發現,當場怒斥:「太過分!」指張男行為簡直是侮辱警察。
張男辯稱是怕忘記問話內容,又不能把筆錄帶回家看,才會想把偵訊過程錄下來。
警方表示,接受偵訊時若有疑慮,可表明要錄音,但不能錄影;張男違反偵查不公開,當場被以妨害秘密罪現行犯移送法辦,罪加一條。張男另坦承罵賣方老鼠屎,也遭函送偵辦。
張男應訊時上衣口袋放錄影筆(左圖)蒐證,員警發現後依現行犯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