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今日精選新聞》無薪假 員工可隨時要求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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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薪假定型化契約範本,設有「可進可出機制」,勞工可隨時要資遣費離職,但範本無強制力僅供參考,學者直指根本沒用,勞團批放任僱主剝削。
本報訊
20.5萬勞工被迫放無薪假,引發近千勞工前天怒圍勞委會。勞委會今將公布無薪假定型化契約範本,明列勞資雙方應協調的事項,制定「可進可出機制」,勞方就算與資方簽定無薪假契約,仍可隨時向資方要求終止契約,資方仍要支付勞工資遣費。
範本也建議新制勞退金提撥要依原有薪資計算,資遣費和勞退金計算要排除無薪假期間的減薪,以原本薪資為計算基準,確保勞工資遣費和退休金不會縮水。
勞委會強調,不管是否使用定型化契約,無薪假都應經勞資雙方協議後才能進行,若僱主片面實施,勞方可要求資遣費後離職,勞工若遭僱主強迫簽署不平等契約也可向勞委會申訴。
不過,勞委會也承認,因缺乏強制力,定型化契約只是參考範本,不能強制企業採用。勞團痛批,僱主仍可修改契約內容,等於回到勞資協議,弱勢勞工權益仍會被犧牲。學者也指,許多企業實施無薪假只是為了變相裁員或節省成本,定型化契約範本無強制性,完全不會有用。
中小企業協會更直言,僱主簽太麻煩的定型化契約會綁手綁腳,將選擇直接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