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果網絡 > 即時新聞總覽 2007年11月17日

地下油行雜貨店掩護 遭警方查獲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十七電)嘉義市警方今天查獲涉嫌以雜貨店為掩護,非法經營地下油行的案件,警方現場查扣大型的儲油槽一座、槽內尚有疑似柴油的油品約六點四公秉及供加油計量的加油槍一支、油管一條、流量計馬達一個,警方將通知吳姓負責人到案說明。

  嘉義市政府聯合執行取締違法油品小組,日前接獲線報,位於嘉義市博愛路一家菸酒商內疑似經營地下油行,供不特定人士加油,案經會同嘉義市警察局,今天凌晨執行取締,發現該商店以經營菸酒飲料為掩護,在其店內倉庫藏置非法油品的油槽。

  警方於現場查獲可容積十七公秉的大型儲油槽一座、槽內尚有疑似柴油的油品約六點四公秉及供加油計量的加油槍一支、油管一條、流量計馬達一個。

  警方查獲時,該商行吳姓負責人剛好不在,警方將通知吳姓負責人到案說明,現場疑非法柴油由市府查扣,另外油槽等設備,則由能源局委由工程公司拆除。

  警方指出,一般非法地下油行法業者,大都設於郊外,此次查獲的案件,竟在人潮聚集處商業區內,暗地從事非法油品販賣,市府查緝團隊接獲線報積極調查,並配合警方取締,適時化解危害。

  警方呼籲不法業者,依石油管理法規定,未經申請核准而設置儲油設備,處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六十萬元以上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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