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果網絡 > 即時新聞總覽 2008年03月04日

監獄舍房內性侵舍友 陳姓受刑人判刑四年半

(中央社記者李錫璋台中市四日電)台中監獄一名陳姓受刑人,去年九月間,恐嚇要脅同舍房受刑人而性交得逞,日前遭台中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據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調查,陳姓受刑人因違反懲治盜匪條例案件被判刑確定,在台中監獄服刑。去年九月初,陳姓受刑人看到受害的同舍房受刑人在舍房廁所內,為另一名受刑人口交。他竟於隔日凌晨,以請抽菸為由,叫醒被害人,並要求讓他肛交,但受害人予以拒絕。

陳姓受刑人就以說出所看到的「口交」行為恐嚇被害人,讓受害的受刑人心生畏懼而任由陳姓受刑人肛交得逞。後經監獄管理員從監視器發現,按下警示燈號警告才停止性侵行為。獄方將陳姓受刑人移送法辦,檢察官調查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陳姓受刑人辯稱是以價值新台幣二百五十元的日常用品三聯單為代價,所進行的性交易,受害人才甘願與他進行性交而沒有喊叫。可是,被害人作證表示,是心生畏懼才不敢喊叫。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陳姓受刑人是以恐嚇方法性交得逞,所以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有期徒四年六個月。陳姓受刑人不服可以提出上訴。9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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