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蘋果網絡 > 即時新聞總覽 2008年02月14日   

北市失業3到6個月勞工 子女可申請就學補助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十四日電)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宣布一項新的失業勞工補助方案,只要設籍北市滿四個月、非自願失業滿三個月未達六個月、去年家庭年所得未達新台幣一百十四萬元,即可向北市勞工局申請子女就學補助,每位學生每學期三千元到一萬元。

勞工局第一科專員葉琇珊表示,設下失業滿三個月未達六個月的限制,主要是考量到行政院勞委會有針對滿六個月失業勞工子女就學的專案補助,以避免重覆領取。勞工局初步統計,北市符合失業三個月到六個月補助的失業勞工子女約八百多人。

葉琇珊表示,符合上述條件的失業勞工,子女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具有正式、全時的學藉,就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請補助,公立高中職每位學生每學期補助三千元、私立高中職補助五千元、公立大專學生每學期補助五千元、私立大專學生補助一萬元。

勞工局表示,將立即公告受理申請,也將印製書表供失業勞工索取,這項計畫所需要的經費預估一年約八百多萬元,將動用北市府市長的第二預備金預算,如果勞工朋友如想了解進一步訊息,可上網查詢(http://www.bola.taipei.gov.tw/),或洽詢市府市民熱線1999查詢。9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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